2018年初,苏州某地垫生产公司向苏州市科技局申请苏州研发资源共享平台使用补助,按申报通知要求,材料齐全,符合资助条件,市科技局原拟资助5258元。
但经市信用审查中心信用核查后发现,该公司在2016—2017年存在6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2017年3月23日,因违反税收法律规定,被税务局处以罚款18余万元;3月28日,因向水体排放油类,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被环保局罚款8万元;7月19日因违反操作规程、10月16日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被人民政府各罚款1万元;2016年还曾因生产不合格产品和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分别被罚款2000和8000元。
在项目申报中已明确,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申请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涉及税收、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情节较为严重,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经市科技局局长会确定,取消该单位获得科技资金支持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