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苏州市姑苏区召开信用修复工作会议,该区城管委、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姑苏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信用修复工作负责人及各街道信用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关于信用修复的工作要求,讨论了信用修复条件、程序和内容,明确了信用修复培训的失信主体范围,并对信用培训及信用修复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区信用办加强与苏州市信用办和市信用信息中心、区级部门和各街道以及信用服务机构和辖区企业的联系,组织协调信用修复和培训的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具有行政处罚职能部门建立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受理和开展对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各街道根据辖区失信企业基本情况和类型,开展针对性宣传动员,督促动员失信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修复自身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