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等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在“先证后核”改革实践基础上继续深化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制度。
按照该审批方式,1月7日,浙江浩远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嘉兴市首张“告知承诺”生产许可证。1月17日,由省局随机抽取2名技术审查人员、2名观察员组成检查组,到该企业开展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并作出了符合生产条件的认定,完成了工业产品许可证发证闭环。
据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是申请企业根据发证机关告知的审批条件作出书面承诺,发证机关对申请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与“先证后核”不同的是,“告知承诺”为当场办理、当场领证,审批时限更为提速,并在企业领证后开展例行检查(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属于证后监管范畴。
下一步,嘉兴市局将遵循风险导向、公平公正、闭环管理的原则,指导县(市、区)局加强获证企业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助推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