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疫情防控进入既防内源扩散又防外源输入的关键阶段,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要求,采取“六项措施”重点查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禽行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简化告诫程序。已经通过公告、发放提醒告诫书等形式进行告诫的,视为已经依法履行告诫程序。
快速组织核查。对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原则上在24小时内予以核查。
简化立案程序。对于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口头批准后,可以当场立案、当场调查取证,返回单位后及时补办立案审批手续。
及时审核审批。审核机构优先、快速审核与疫情防控相关案件,审核应当于送审当日、至迟应于送审当日起2日内完成。
优化听证程序。压缩听证时限,调整听证方式,为避免人群聚集,可以引导听证参加人选择网上视频听证方式参与听证。
创新送达方式。除行政处罚决定书外,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并通过拍照、截屏、录音等方式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