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11日,中国检方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犯罪869件917人,起诉516件545人,批捕、起诉的人数均占所有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四成左右。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12日在答问时介绍了上述数据。当日,最高检公布第五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有冒充“归国富豪”谎称能代买“3m”口罩的颜某诈骗案等5个案例。
苗生明归纳出疫情防控期间诈骗犯罪的四个主要特点。第一,虚构提供防护物资的诈骗犯罪特别突出;第二,犯罪手段网络化特点突出;第三,犯罪数额大,“涉案数额动辄十几万、几十万元人民币”;第四,犯罪区域化特点明显,“地域分布上多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苗生明说,最高检结合相关案例总结出10个疫情期间多发诈骗案件类型,包括:虚假出售防疫物资诈骗,谎称筹集善款诈骗,推广出售药品、保健品诈骗,利用学生网络课堂诈骗,以单位、企业工作名义诈骗,提供虚假就业、兼职信息诈骗,冒充各类客服诈骗,针对公司企业合同诈骗,针对中小企业贷款诈骗,以疫情防控检查名义诈骗。对此,最高检发布“勿从非正规互联网渠道购买防疫物资”等10项预防建议。
截至3月11日,中国检方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1907件2361人,审查批准逮捕1658件2009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5件178人;受理审查起诉1528件1892人,审查提起公诉1166件1394人,依法不起诉22件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