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江苏海事局制定了《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并配套发布《江苏海事监管领域黄、黑名单认定指南》,常熟海事局在此基础上根据辖区实际,印发了《常熟长江水域涉水生产经营活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信用管理推进对监管对象的分类分级管理,精准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一是科技创新,提升海事监管智能化。建设运行“常熟港锚泊调度管理系统”,整合盘活常熟港现有锚地资源,实施锚地使用统一调度管理,进一步规范船舶锚泊秩序,系统设有信用管理系统模块,与申请使用锚地的船舶、单位等信用信息关联,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二是柔性执法,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三角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要求,引导辖区153家港航企业、代理等单位遵循诚信原则,对自身信用状况、材料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结合上级免罚清单要求,对符合免罚条件的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在提交《违法行为整改信用承诺书》后免予行政处罚。
三是联合监管,实施分类监管常态化。建立国际航行集装箱班轮常熟口岸“红名单”机制,对“红名单”船舶提供进出口岸查验预审、离港许可证预发等便利举措,保证通关“零待时”。对信用“红名单”船舶,积极落实在锚泊、靠泊、引航安排、安检及政务办理等方面的优先和便利。联合常熟市交通局、口岸办、经开区等地方职能部门对失信码头、港航单位开展约谈;八次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相关码头、泊位实施了熔断;对辖区失信国际航行代理机构实施信用惩戒1次,将其纳入c级代理机构进行管理,限制其网上申报、取消预约办理业务资格等。正向激励、负面惩戒渐趋常态化。
四是多维宣传,引导诚实守信自律化。通过微信、门户网站、“学习强国”“午间风法治会客厅”“政风热线”等多渠道,向公众传递“诚实守信、一路畅行”的理念;通过编发海事曝光台,通报“三无”驳船非法改建、辖区船舶搁浅情况等突出违法行为,提升“警示一个、教育一批”的普法实效;通过“每月一法”“信用交通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信用征文等活动,拓展信用海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人人“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自律氛围。
下一步,常熟海事局将强化与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各通江闸口的联动,提升与“诚信船闸”“信用常熟”等征信系统融入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