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调整成员名单的通知,将领导小组成员由58个调整为56个,领导小组架构仍保持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分管副主任担任。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总工会、市税务局、苏州海关、市邮政管理局、苏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苏州分公司、省广电苏州分公司、市气象局、市烟草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保监分局、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领导小组调整与扩展主要是出于加强领导、整合力量、推进工作的目的,便于更好地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苏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强化各相关工作任务分工与落实,为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