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举行诚信企业诉讼保全“法律授信”启动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姚文蕾出席活动并讲话。
蔡绍刚表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创新探索诚信企业诉讼保全“法律授信”工作机制,为诚信企业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希望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一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最优司法供给,助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一是要不断深化理念更新,充分认识法律授信重大意义。从一个中心明确工作方向。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选择合适的办案时机、办案方法、办案措施,尽量把司法办案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努力实现案件处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两个方面把握制度内涵。法律授信不是“法外造法”。法律授信以信用担保替代了传统的财产担保或者人的担保,既扩充了担保方式,又提高了担保制度效能。法院参与不是“越俎代庖”。人民法院对涉企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通过采取更符合企业生存现状与发展需要、社会影响最小和社会损耗最低的司法措施,将为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从三个维度领会制度价值。对企业而言,在授信额度内免除财产担保,可有效规避日常生产经营因涉诉而受到的负面影响,从而获得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对法院而言,授信机制可以有效减少用于财产保全的时间,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对社会而言,在法律上对诚信企业给予倾斜,有利于提升民营经济体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要严格落实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法律授信规范发展。抓好办案质效。加强“法律授信”企业纠纷的流程节点监控,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各类案件的法定审理期限,切实降低企业诉讼维权成本。抓好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为牵引的“1 n”机制方案,在涉企诉讼保全之外,研究制定刑事审判、行政审判、破产审判、执行及审判执行权力制约监督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突出评估重点。抓好机制宣传。全面总结工作推进中采取的具体措施、制定的工作方案,科学选取因有效评估、妥善处置而促进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作为标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机制影响,打造“园法品牌”。
三是要切实加强协同推进,全力保障机制效能落实落细。做好“程序的内部协同”。通过分类引导多元化解、快立快审快执、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等,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做优“条线的上下协同”。市中院要加强对“法律授信”工作的检查督促,依托“院庭协同”机制,加强对下指导、业务培训和组织联络,推动各版块“白名单”企业信息共同共享。做实“府院的联动和协同”。持续强化在企业推荐、机制拓展和纠纷处理方面的联动合力,深化人民法院与纪检监察、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提高“法律授信”企业的获得感。
姚文蕾在讲话中表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创新探索 “法律授信”机制有助于推动企业优质信用资源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是以法治力量助力招商引资的生动实践,为促进苏州工业园区高质量贡献了法院智慧、彰显了法治担当。希望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深入落实“法律授信”机制,进一步发挥“白名单”制度效能,为加快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担当。优化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授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维权”“超额担保”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为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空间。优化诚信守信的交易环境。以构建常态化信用监管机制为抓手,一体推动信用激励与惩戒,精准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法律授信、信用核查、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的闭环管理体系,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优化助企纾困的法治环境。积极响应企业司法期盼,用足用好法律授信、执破融合、信用修复、多元解纷等司法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准确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原则。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意见建议,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有效率的公正”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企业提供评估、调解、仲裁、诉讼一条龙服务,扎实做好授信企业管理应用,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法律授信”企业,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牢固树立“能动履职”理念。积极运用司法重整、执行和解等方式解决企业纠纷,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程序,严禁超标的保全,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是坚持凝聚合力,努力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协作体系。推动各职能部门强化与法院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探索适合诚信企业的授信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授信服务。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定期监测分析纳税异常、失信行为、滥用授信等行为,推动信用风险监测与企业破产、打击拒执等领域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信用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进一步凝聚诚信共识。园区法院要常态化开展好执行110、凌晨行动,通过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公正司法,让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寸步难行。授信企业要严格履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管理规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争当诚信经营、行为合规、引领行业的企业典范。
活动中,蔡绍刚、姚文蕾共同启动“园法信 ”程序。该程序将动态公示进入“法律授信”白名单的企业,同时有意向申请进入“白名单”的企业,也可以通过“园法信 ”程序在线申请,法院将及时应答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建东解读了“法律授信”工作机制,并发布首批26家“法律授信白名单企业”。据介绍,《关于开展诚信企业诉讼保全“法律授信”工作的暂行规定》(“信八条”),对“白名单”企业的申报审查、评定办法、动态管理、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可以获得单笔1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法律授信。在“白名单”内的企业因涉诉而涉及财产保全时,在法律授信额度内的部分可免于提供担保或免于被采取保全措施,超过法律授信额度外的部分,企业提供诉讼独立保函,可免于实质性审查,以此降低企业诉讼保全成本,解决企业诉讼及经营资金之困。
首批被纳入“白名单”的26家企业涉及新能源、医药、科技等多个领域,是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联合园区经发、人社、市监、税务等多部门综合评定出的结果。“白名单”企业“法律授信”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将对“白名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失信行为、滥用授信等情形的企业,将及时清出“白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相关负责人共同为6家企业代表发放法律授信证书。
“很荣幸成为首批‘法律授信’白名单企业,这既是对诚信企业的激励和保护,也是对企业经营发展的鞭策和扶持。我们会继续聚焦建筑装饰主业,践行企业使命,守好安全生产底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品质,通过合规经营、诚信履约来助力诚信社会建设,与社会各界共同编织好诚信社会网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林作为授信企业代表作交流发言。
苏州市人大代表、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骆威,百得(苏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陈洪海,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宋晓丽;苏州市政协委员、苏州枫石堂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枫以及近10家授信企业代表应邀出席活动。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分管领导,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市中院民二庭负责同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同志及干警代表等参加活动。